水土保持是指防治水土流失、保護、改良與合理利用山區、丘陵區和風沙區水土資源,維護和提高土地生產力,以利于充分發揮水土資源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建立良好生態環境的綜合性科學技術。目前水土保持由三大類措施組成:水土保持農業技術措施、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各類措施特別是工程措施與林草措施之間,存在著互相依賴,相輔相成的關系。水土保持工作對發展山區、丘陵區和風沙區的生產和建設,整治國土、治理江河、減少干旱和風沙災害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我國人口眾多,可開發利用的土地資源有限,能夠耕種的土地更為珍貴。每年僅因土壤退化就要損失耕地46.6-53.3萬公頃,因自然災害而喪失耕地約10萬公頃。耕地面積在減少,每年人口卻增加1400萬人,如這兩個逆向增長繼續下去,我國的人地矛盾將更加突出。由于水土流失與土壤退化日趨嚴重,生物生存空間日益縮小,嚴重威脅著中化民族的生存和發展。因此,正確認識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土地與土壤資源,緩解人地矛盾,發展農林牧業生產,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水土流失已成為我國的頭號環境問題。建國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水土保持工作,將水土保持作為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1991年國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從此走上了法制軌道。隨后,中央領導又多次指出,水土保持是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生態環境和治理江河的根本措施,要求“各地一定要抓好這件關系子孫后代的大事”。這是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高瞻遠矚做出的又一重大戰略部署,從歷史和戰略的高度,深刻闡明了治理水土流失、建設生態家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出了明確的策略和奮斗目標。目前,國家已全面啟動了跨世紀生態環境建設工程,水土保持已成為我國生態環境建設的主體。
編制水土保持方案,主要是我們面臨的嚴峻的環境形勢的要求,是保持水土的必須,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舉措。通過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和相應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有效實施,將工程建設期的水土流失及危害程度盡可能地減小到最低程度,并有效地促進治理原有水土流失、恢復、改善和美化工程建設區及周邊地區的生態環境,推動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創造良好條件。通過方案編制為工程建設中的水土保持防治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從而增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周邊群眾的水土保持意識,為水土保持監督執行機構提供監督執法依據。對促進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督管理規范化建設,加快水土保持生態建設,推動社會經濟建設,實現山川綠化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礎資源,進行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是是保持水土的必須,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我國水土保持法的實際內容,是水土保持法順利實施的重要途徑,體現了我國大力加強水土保持的決心,體現依法治國的基本國策,有重大的法律意義。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是我國在環境資源實踐經驗的總結,是我國環境保護中一項非常重要的的法律制度。是貫徹“預防為主”原則,防止新的生態破壞產生的有效措施,是加強建設項目環境資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體現了我國環境法的基本精神,對我國以后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實踐有著深遠的意義。